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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學程

專業學程

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學程

113學年度 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學程
(以下為113學年度學程規劃;其他年度、更多訊息請進入 [學程專區] 查看) 

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學程

修習學生資格

觀光事業學系學生

修課規範

本學程科目以觀光系開設之休閒遊憩相關課程為主;以隨班修習為原則。

取得條件

至少需修得15學分。

證書發放

本校生須依行事曆規定之日期至網路登錄申請,修滿規定之學分,經審核單位審核後,得自行下載檔案列印學程證明書。

 

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學程課程規劃表

開課學系

課程名稱

修別

學分數

觀光事業學系

休閒社會學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旅遊景觀個案分析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遊樂區經營管理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導覽解說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產業觀光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自然資源保護與管理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文化觀光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城市觀光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生態觀光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行程規劃與設計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領隊導遊實務

選修

2

觀光事業學系

觀光數位行銷

選修

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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